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及申报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布局,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现开展2025年拟申报新增本科专业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基本要求
(一)坚持专业结构优化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原则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要求,新增专业要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定位,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整合升级优势特色专业,布局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急需专业。要与我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相适应,紧紧围绕广东职业教育发展和现代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适当增设理工类专业,提高理工类专业占比,对接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等重点领域,鼓励申报新工科专业。
(二)依据标准设置专业的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版,附件1)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附件2),严格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以下简称“《国标》”,下载地址:教务处网站—教学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专项),各学院增设新专业要认真对照《国标》,确保申报专业达到《国标》基本要求。拟申报专业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方向,有相关学科为依托,有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教学辅助人员以及教学资源,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办学条件;社会需对所增专业有稳定的人才需求,校内、外实践条件能够满足专业办学需求。
(三)科学规范、充分论证的原则
各学院要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办学实际,开展充分调研,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社会对专业的具体要求,综合研判、科学谋划,切实做好新专业开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设置目录外专业要进行充分的论证,专业名称应科学规范、与目录内已有专业有明显区分,具有一定的发展性,避免简单叠加或口径过窄。
二、工作说明
(一)每学院限填报1个专业。
(二)此项工作仅为摸底调研,不作为本年度专业申报依据。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请增设新专业的学院,认真填写《拟申报新增专业信息表》(见附件3)和《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于6月12日(星期四)前将电子材料(可编辑版+盖章版PDF文件)发送至联系邮箱,命名“某某学院+专业摸底材料”。
联系人:赵建云。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室。
联系电话:38265564。联系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25版)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拟新增本科专业信息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拟新增本科专业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