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开课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安排工作
(一)教学计划安排
各年级各专业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应按照相应年级既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若教学计划有所调整,请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广师大〔2023〕438号)“第二十条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范围与程序”要求执行。对于下一学期教学任务的调整,各单位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调整方案,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变动说明材料,经各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签名、盖章后,于5月2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东校区行政楼206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gsjyk@gpnu.edu.cn。
(二)特别说明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广师大〔2023〕438号),凡未按规定审批,擅自调整培养方案,随意变动课程,学校一律不予承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教学任务下达与落实工作
各专业教学任务须严格按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既定教学计划下达。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广师大〔2023〕438号),在执行教学计划过程中,凡有漏排、重排课程或随意调动开课顺序者,均按《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更新课程库信息
各开课单位需核对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中的课程信息(包含开课单位、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无需新增课程:若教务系统课程库存在相应课程,且开课单位、课程名称、学分、学时等信息完全一致,同时教学内容和教材也相同,则无需申请新增课程。
2.需申请新增课程: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开课单位需在教务系统中申请新增课程(操作流程见附件2):
(1)课程库中无对应课程;
(2)课程库中有课程,但开课单位、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信息存在不一致;
(3)课程库中课程的开课单位、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虽相同,但教学内容或教材不同(如专业概论、毕业设计、毕业实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专业实习等课程,此类课程专业性较强,不允许跨专业合班上课或跨专业跟班修读)。
(二)录入培养方案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信息(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周学时、总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等)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3)。
各教学单位须认真审核教务管理系统中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情况,检查该专业所开设的课程是否已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既定教学计划全部录入,课程信息是否正确。人才培养方案录入工作直接影响教学计划执行、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等重要环节,各专业负责人、系部、学院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准确无误。
(三)报送开课计划
各学院应积极与开课单位沟通,及时报送开课计划。
1.报送理论课开课计划
除大学英语、大学体育等公共必修课外,各学院务必把下学期由外单位承担的其它公共基础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国家安全教育、高等数学、信息技术基础、人工智能基础、普通物理、创新与创业基础、大学语文、大电类课程、会计学、管理学、劳动理论、劳动实践、公共艺术教育、军事理论、军事实践、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师范生公共课的开课计划(课程名称、班级等信息)报送至承担教学任务的开课单位(具体见附件4、附件5)。
2.报送实训课及机房上机课开课计划
各学院应结合专业需求和学校机房可支撑条件,报送实训课、机房上机课开课计划至广东工业实训中心。大电类实训课开课计划报送至欧老师处,电子文档发至:gdinowh@163.com,联系电话:38256438。机房上机课开课计划报送至梁老师处,电子文档发至:6635@gpnu.edu.cn,联系电话:18924022292。
(四)落实教学任务
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信息(教学班、教师任课信息、教室类别等)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6)。各教学单位须认真审核教师和学生下一学期的教学安排情况,对照各学院报送的开课计划核查是否漏录班级课程信息。对于出现未按照培养方案既定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的应及时调整。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持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落实产出导向理念,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科学合理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进一步审视课程与能力的匹配度、课程内容体系的整合度和课程前后衔接的关联度,淘汰水课、非必要的理论课程、重复或冗余的课程等,避免因人设课、无人不开课、随意开课。合理增开对接产业技术发展需求、符合专业人才培养发展需要的课程,鼓励开设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的新课程,鼓励在教学内容中融入跨学科、跨专业知识,构建与人才培养相适应、多学科渗透融通的课程体系。
(二)提升“人课匹配度”
分析培养目标和教学目标,合理安排授课教师,精准匹配教学需求。详细了解每位教师的教育背景、专业特长、教学经验等,安排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教师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确保任课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以最大限度发挥教学效能。通过教学观摩、学生反馈、同行评价等方式,定期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确保其与所教授课程的难度和要求相匹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包括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排名靠后的教师,要适当降低任课量,投入更多精力提升教学质量。
(三)“揭榜挂帅”选配合适任课老师
如拟开设课程缺乏合适的授课教师,可面向全校或全院选拔更贴合课程需求的教师人选。鼓励教师根据专业优势“揭榜”认领教学任务。选拔过程应通过教学演示等手段,全面评估候选教师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教学经验积累、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教学技巧等,确保其与课程具体需求高度契合。
(四)加强校企协同育人
完善产学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发挥产业学院教授和骨干教师的作用,设有产业学院的教学单位,必须有产业人才参与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把新技术、新内容、新结构、新形态融入课堂教学,及时推进课程教学内容迭代更新,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增强产教融合育人成效。
(五)切实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
教授全员为本科生授课是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硬性指标,各单位确保本单位的教授(含专业技术挂靠在本单位的行政部门教授)有为本科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所授课程是指我校普通教育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论文和教育实习等实践教学。
(六)开设多元化专业选修课
各教学单位进一步审视并优化课程设置,力争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选修课“应开尽开”,将特别是能够反映学科前沿、跨学科融合以及实践应用导向的课程。同时,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机制,收集学生对于课程开设的意见与建议,确保课程设置更加贴近学生的实际需求。
(七)适度降低班级规模
根据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要求,适度降低班级规模。引导教师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强化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以适应小班授课模式。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2.课程信息新开、变更、停开申请操作流程
3.教务系统录入培养方案操作流程
4.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公共基础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课程代码及教学单位归属表
5.202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公共基础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课程代码及教学单位归属表
6.教务系统任务落实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