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2021级同学: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师大〔2021〕98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各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待2021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开始接受2021级学生转专业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查阅限制条件及各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
(一)限制转专业条件
1.入学未满一学年的学生。
2.由专科升入本科,或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且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学生。
3.已转专业一次的学生。
4.在校期间有违纪等行为受到行政或党团组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5.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或联合培养的学生。
6.应作为退学处理或被开除学籍的学生。
7.大三、四年级的学生。
8.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互转的学生。
9.不符合当年招生专业对文、理科生源限制规定的学生。
10.无正当理由的学生。
(二)各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见附件1)包含各专业可接收转入人数、转入条件、考核方式、联系方式等内容,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报名前须认真查阅。
(三)学生须符合学校及接收学院规定的转入条件方可申请,若对各学院接收转专业条件等有疑问,可向拟转入学院了解咨询。
(四)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
二、学生转专业申请
(一)各学院接收本学院学生申请转出时间:8月11日至8月16日。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慎重对待转专业这一选择。报名前须与家长充分沟通,获得家长同意。待学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学生不能再退回原专业。
(三)申请转专业学生向现修读专业所在学院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内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具体提交方式由所在学院通知。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本学期发布的《关于做好我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1级各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内转专业申请表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