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体老师:
为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在学校工作的中心地位,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教育教学考核与激励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和前两次征求意见,教务处牵头进一步修订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重大教育教学成果及专项奖励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附件3),现面向全校各单位和全体教师征求意见。
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学成果及专项奖励涉及到我校全体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研读《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重大教育教学成果及专项奖励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深入开展讨论,通过召开教师(代表)专题讨论会议、座谈会议等方式,广泛全面征求每位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本单位的《意见反馈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分别交至东校区行政楼教务处,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1.请各单位在4月14日(周四)下午17点前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表》(附件2)发送邮箱:gsjwk@gpnu.edu.cn,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指定邮箱或直接交到东校区行政楼203,工作联系人:崔鹏飞;联系电话:38256866。
2.请各单位在4月14日(周四)下午17点前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重大教育教学成果及专项奖励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表》(附件4)发送邮箱:gsjyk@gpnu.edu.cn,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指定邮箱或直接交到东校区行政楼206,工作联系人:赵建云;联系电话:38265564。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重大教育教学成果及专项奖励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重大教育教学成果及专项奖励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