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推动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已具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2.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大数据、物联网、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民生急需的相关本科专业申报;
3.优先推荐省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申报。
二、申报材料
1.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研究报告(PDF版本)
根据社会用人需求、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确定增设专业必要性。主要包括:专业基本情况、专业特色优势、人才需求分析、课程体系设置、专业办学条件及发展规划等内容。
2.人才培养方案(PDF版本)
申报专业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6版)具体要求及框架结构,制定专门的第二学士学位两年制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修业年限、授予学位、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专业实验、教学计划等内容。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三、申报程序
1.材料提交。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0年6月4日前将学院申报汇总表盖章扫描版(附件2)、专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确定学校增设第二学士学位申报备案专业,向省教育厅予以申报。
3.网络报送。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gdjy.moe.edu.cn)网络填报相关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做好申报专业遴选及申报材料组织相关工作。
联系人:罗平;电子邮箱:jwcjgzx@163.com;联系电话:38265717。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
2.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汇总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