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增强师范生实践能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遴选推荐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为16个。
    二、申报要求

1.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密切合作,责权明确,协同育人。双方签订基地建设协议,深度参与基地实践教学,共同制定师范生实践教学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教学团队、开展实践教学研究、制定考核标准、评价培养质量。

2. 实践教学体系完整,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保证足量的课堂教学授课时数,及授课类型。提供满足师范生实践教学需要的场地,软硬件设施完善。

3. 基地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高校通过专题研究、协同教研、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与高校开展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工作。

4. 实践教学队伍由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高校教师组成,数量足,水平高,核心骨干稳定性强。全面推行“双导师制”,由高校教师和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共同指导。

5. 实践教学运行、师范生管理、安全保障、资金使用等规章制度完善。注重实习质量管理,实施计划、实习手册、评价标准等资料齐备,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严格监督、实习后有考核评价。

三、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拟于3月中旬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315日前,将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为PDF格式,需有封面目录,每一个大小不超过20M)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网络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小武,闫仙;联系电话:38256661
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遴选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2.2020年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
   3.
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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