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加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自我评估和常态监控机制,现结合教育部、广东省有关普通高等学校采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组织开展我校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重要参考,也是向社会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及发布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总结上学年质量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有关内容的编写工作。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的内容及分工安排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52号)(见附件1)相关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对策等八部分内容,共26项支撑数据,涵盖学校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由各相关负责单位(包括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发展规划处)和相关参与单位(校长办公室、宣传部、科研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体育部、创新创业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协同完成。
    各参与单位要完成本单位负责的二级标题相应内容的撰写及提供相关数据,并汇总到相应的负责单位(分工情况详见附件2)。负责单位汇总整理参与单位撰写的材料,并完成整个一级标题相应内容的撰写工作。
    各参与单位和负责单位指定一名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工作联系人,各负责单位还要指派一名分管领导作为年度报告撰写人,组成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写作组,共同完成学校2018-2019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联系人和报告撰写人名单于12月4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科(东校区三栋405,联系人:杨老师,电话:38256485)
    三、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撰写要求
    (一)内容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在全面总结上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撰写本学年教学质量报告,质量报告应尽量采用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部分数据可采用图表、图片或附表的形式直观反映教学状态,要求做到数据准确、论证有力、表述规范,突出学院办学理念及办学特色,树立学院品牌形象。在客观反映学校教学质量的同时,要加强与2017-2018学年各类数据信息的比较研究,以此反映学校教学质量发展动态趋势。另外,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本年度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平台填报数据为基础,数据填报工作完成后将统一提供支撑数据给各年报撰写单位,(注:2018-2019学年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数据外需另采集),请各单位加强数据在年报中的分析及运用,保质保量地完成年报撰写工作。   
    (二)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5.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6.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标的内容自行调整。
    7.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三)时间安排
    各参与单位于2019年12月9日完成所负责二级标题内容的撰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并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科,电子档发
gspj@gpnu.edu.cn
    各负责单位于2019年12月13日完成所负责一级标题内容的撰写,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科,电子档发
gspj@gpnu.edu.cn
    教务处汇总完成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初稿,并组织年度报告写作组成员集中修改,报校领导班子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广东省教育厅。


附件:
    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52号)
    2.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分工一览表


 

 

教务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