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配合人事处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办法》(广师大〔2019〕440号)的有关规定,我处将对2019年职称晋升申报人员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申请2019年职称评审并需要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的老师。
    二、评价工作日程安排
    (一)申报人员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人按申报的职称类型填写对应的表格,已经满足获得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次数要求的老师,不需要填写学生评教成绩,也不需要申请教学督导组听课。不满足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次数条件的申请人,须填写学生评教成绩情况,不满足学生评教成绩条件的申报人员,须申请教学督导组进行评价。
    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附件),于2019年10月14日下午5点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科(本部三栋405)。
    (二)申请教学督导评价的工作安排
    1、个人提出教学质量评价申请
    申请人需要申请教学督导评价,请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注明申请教学督导评价。
    2、教务处安排督导组对申请人员进行集中听课并确定教学评价等级。
    (1)参加教学质量评价的督导组成员为五人;
    (2)申请人授课40分钟,授课内容自定;
    (3)各督导成员根据申请人的现场授课情况填写听课评议表,督导组综合确定教学质量评价等级;
    (4)逾期未提出申请,教务处不另安排督导进行评价,责任自负。
    (三)教务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教学质量评价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后,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人事处作为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
    附件: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