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 德 博 学 · 唯 实 求 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国庆节放假安排,为做好放假期间教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院长、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须做好本单位的实习管理工作,对在校外开展专业见习、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准确掌握国庆节放假期间实习学生的情况和去向,并要求实习学生在节后按时到实习单位开展实习工作。 (二)国庆节放假期间,各教学单位因教学工作需要借用教室须向教务处申请,严禁私自使用和对外开放课室。 (三)目前各校区开放的自习教室,仅供我校学生自习使用,严禁任何单位与个人在自习教室内从事与自习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我校学生带校外人员进入自习室。放假期间参加晚自习的同学应注意个人安全,请尽量结伴而行。各学院要做好放假期间自习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教务处 学生处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技术中心)2019年9月2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