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现组织开展2019年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推荐名额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
    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件1)开展,力图研究和解决专业领域、学校乃至全省的普遍性问题。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6项。按教育厅比例要求,一般类项目不低于11项,综合类项目不超过5项。
    各教学单位限推荐2项,其他单位限推荐1项。
    二、申报要求
    (一)省级推荐项目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巩固和加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教学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课程思政建设改革、专业评估与认证、“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二)注重项目成果在教学实践中的检验和应用,立足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培育教学成果。以实践为主的项目,结项时不要求必须发表相关论文;以研究为主的项目,要注重原创性、前瞻性和普遍性,可以以研究报告和论文等形式结题。
    (三)申报省级教改项目,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同一学院内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推荐。
    (四)申报省级综合类教改项目,须近三年内获得过校级教改重点委托项目立项,且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
    (五)申报省级一般类教改项目,须具有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基础,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优先支持以下项目:一是专业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二是教师教育类改革项目;三是2018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六)已获省级教改立项但尚未校内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每位项目负责人只限申报1项;每位项目参与者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个。近三年内出现过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得申报。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
    (一)二级单位提交推荐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附件2)、各项目申请书(附件3)各1份,以上纸质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二)所有材料的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3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周周;电话:38256728;电子邮箱:
gszz@gpnu.edu.cn;办公地点:本部行政楼202A。教改项目QQ群:233094787。
    四、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拟于9月底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后,项目组成员排序一律不得修改或增加人员。
    省教改项目是省级教学成果遴选的重要基础,项目立项建设情况同时纳入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因素,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附件:
    1. 2019年省综合类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重点领域简表
    2. 2019年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
    3.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