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已进入后期阶段,各学院要严把质量关,确保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
(一)各学院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与答辩等方面的教学文件,履行职责,并严格按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
(二)各学院认真组织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审通过后,并经学院审批答辩资格后,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未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学分。对未能通过第一次答辩及在论文再次“查重”检测后合格的学生,需组织第二次答辩。未通过第二次答辩的学生,本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应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三部分的评分组成,三部份的权重分别为40%、30%和30%,三部份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总成绩采用五级制记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优秀论文检测重复率必须小于或等于20%。在论文评定中,指导教师和评阅人意见应详细具体,要写出评分理由,指出论文优缺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由答辩小组或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集体评定,并须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人审核签字。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及时核实、归档、整理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材料,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材料完整、规范、准确。
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编推荐工作
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选本院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负责推荐2-3篇最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与《2019届本科优秀设计(论文)选编》。入选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按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集》稿件格式要求做统一的修改和编辑,将论文原文进行提炼,保留基本结构及主要内容,论文总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0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作者按格式要求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定后,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将《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集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文档资料送教务处实践科(地址:本部行政楼室202B,邮箱:gssjk@gpnu.edu.cn)。对不按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集》稿件格式、总字数要求进行提炼的论文,教务处有权不予选编。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评析总结,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析与总结表》,并于6月28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送交教务处备案(地址:本部本部行政楼室202B,邮箱:gssjk@gpnu.edu.cn))。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各学院归档保存,保存期三年。除纸介质形式的毕业设计(论文)一份外,还须通过论文管理系统保存一份电子文档。
五、其他
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用表、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和装订要求、《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集》稿件格式要求等,请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实践科表格→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