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省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
    广东省教育厅即将启动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度的结题验收工作,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三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 我院提前开展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外,2015年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2013、2014年度在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的项目,必须整改参与本次验收;2015年以后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与验收;项目如已入选国家级的,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
    二、材料要求
    (一)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加成果材料目录(目录模板见附件4),装订成册)。
    (二)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相关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保证其真实性,并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10日前, 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盖章1份)。
    专家小组不少于3名正高以上职称人员且至少包含非本单位成员1名,并出具不少于150字的初审意见。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不能担任专家组成员,鼓励吸引与学科相关的行业、企业人士参与结题验收。
    (二)11月15日前,各二级单位统一将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及成果实证材料等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相关负责部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负责单位: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扶干儒,邮箱:
gssgk@gpnu.edu.cn
    电话:38265410
    办公地点:办公楼604
    2.其他项目
    负责单位: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闫仙,邮箱:
gsjyk@gpnu.edu.cn,电话:38256661
    办公地点:办公楼204
    (三)11月下旬,学院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学校层面结题验收;
    (四)12月初,将校内结题相关情况进行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二类验收结论。
    对暂缓通过的项目,教务处依据专家组意见向二级学院及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的负责人,教务处将给予立项限制。
    (二)请各有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切实做好结题材料填报、审核、成果总结整理等结题验收相关工作。
    (三)申报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的教师,请QQ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输入群号“512102868”加入“广技师省级质量工程群”工作群。

               

 

联系人:闫仙;联系电话:38256661。
    邮箱
gsjyk@gpnu.edu.cn;

附件:
    1.我院2018年需结题验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
    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3.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二级学院填写)
    4.成果证明材料封面模板
    5.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教务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