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0/29/art_75_202261.html,为做好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30项、银奖不超过60项、优秀奖不超过70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15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参评条件

参评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以下简称协会)、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等进行推荐。

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每个协会仅限推荐3个项目,参与推荐的协会最近一次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应为合格(可登录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njgzbg)。连续两届推荐项目未获奖的协会,暂停推荐资格一年。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1次。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省级知识产权局(以下统称推荐单位)推荐名额见推荐项目分配表。项目经协会、院士推荐的,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的省级知识产权局作为该项目的推荐单位(不占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要按照省级知识产权局有关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工作。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做好本辖区内推荐项目(含附件1的名额内项目以及本辖区内经协会、院士推荐的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先推荐具备突出的专利产业化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科技领域、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四、学校要求

1.具体推荐途径参见“三、参评方式”,请各单位按要求通过相关推荐渠道积极申报,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2.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拟申报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登记表》(附件1)相关内容后报送本单位二级学院汇总,于2025年11月20日17:00前将《拟申报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登记表》发送至邮箱kyccxy@gpnu.edu.cn,逾期不予推荐申报。根据要求,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如本单位拟申报项目超过2项,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好排序,将申报排序表(二级单位签章完备)电子版一并发送邮箱。

校内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518681;

邮箱:kyccxy@gpnu.edu.cn


科研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