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及项目的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附件1)的要求,科研处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和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一)截至2025年5月20日到期未验收的教育厅科研平台和项目。

(二)2025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1日到期,且已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及指标的项目,可提前申请验收(2026年5月21日之后到期的项目不得申请验收)。

二、验收项目、形式

(一)验收项目类别:特色创新项目、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创新团队、平台、重点领域专项等项目。

(二)验收形式:答辩验收

项目完成情况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研究内容和目标完成情况、验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及其应用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等。

答辩时间要求:创新团队、平台、重点领域专项15分钟;特色创新项目、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8分钟。

三、验收材料要求

(一)格式规范

验收材料须严格按照各类别项目验收模板(附件2)填写,采用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无需胶装)。材料需按顺序整理,确保目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财务相关材料

1.经费决算表:所列科目应与项目申报书中预算科目或校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表科目一致,签字盖章齐全。

2.财务佐证材料:需提供校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表、经费支出明细,签字盖章齐全。

3.审计报告:自然科学类项目经费100万元(含)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20万元(含)以上,必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

(三)成果佐证材料

1.论文:需提供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及封底复印件。

2.研究报告:需提供报告全文及采纳证明材料。

3.著作:需提供著作原件(单独放置)。

4.标注要求:所有成果必须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得纳入验收材料。

四、其他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项目如需延期,请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研究周期延期不得超过两年,逾期将不予结项。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并做好跟进工作。

五、工作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项目验收材料(一式5份)报送到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验收材料和答辩PPT请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整理后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理工:

地点:行政楼608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38265406

邮箱:kyc123456@gpnu.edu.cn

(二)人文社科:

地点:行政楼602A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5510616

邮箱:gssk6675@gpnu.edu.cn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

2.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和项目验收模板

3.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科研处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