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精准做好数据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2月19日,学校目前在鄂人员140人(其中教职工29人,学生106人,幼儿园儿童5人),在温州人员4人(其中教职工1人,学生3人);集中观察0人(教工0人,学生0人);居家观察6人(教工2人,学生4人);无异常临床表现;当日解除医学观察0人;累计解除医学观察63人(教工21人,学生42人)。留校总人数:62人(含研究生、国际生),其中:东校区56人(其中国际生29人),北校区4人,西校区2人,白云校区无留校学生。

二、学校疫情防控督查督办工作组研究部署督查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专门机构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月19日,在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贺勇和学校党委副书记李向明直接指导下,学校疫情防控督查督办工作组研究制定督导督查工作方案,部署疫情防控督导督查工作,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是成立由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督查督办工作小组,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对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各工作组及涉及的各单位进行督查。

二是督查采取“互联网+自查”“电话+抽查”“直查+暗访”方式,要求各工作组及涉及的各单位进行全方位、无死角自查和自我监督,并通过电话抽查、跟踪、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对各工作组及涉及的各单位进行针对性的直查暗访。

三是要求各工作组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依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并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2月20日前报督查督办工作小组。

四是督查期间,要求做好对防疫一线教职员工、患病党员及员工等重点人群的慰问和关怀工作,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要求督查组严肃政治纪律,做好关于疫情防控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和问责,坚决查处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