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我院召开开展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会议,对开展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詹步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就我院开展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重点、时间进度、实施步骤作了说明。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以整治教育乱收费和滥用行政权力问题为重点,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共分为调查研究、动员部署(2014年3月底前完成);对照检查、自查自纠(2014年6月中旬前完成);重点检查、剖析原因(2014年9月20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014年12月中旬前完成)等四个阶段。学院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研究制定杜绝学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有关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

詹步强就如何开展好专项行动提出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要求,是我院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要把握重点,分阶段、有序地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利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坚决防止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领域,严格贯彻落实教育收费政策,积极推进教育收费信息化建设。

三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强化监督;着力于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

詹步强强调,开展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行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齐心协力,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的工作合力;要坚持常抓不懈,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不走过场;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从源头上控制可能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