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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王乐夫院长在中层干部会上宣布,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将从下月起实施高职称教师岗位津贴制。届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聘教师将按规定享受高职称教师岗位津贴。主要内容有:在完成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并考核合格(两年为考核期)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可获相应的津贴。其中,正教授1000元/月人,副教授200元/月人,其他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略有不同;同时,给予新进校博士毕业生(中级职称以下)津贴500元/月人(补贴两年),以鼓励他们努力晋升高级职称。根据人事部门的初步设想,高职称教师岗位津贴原则上每月按全额的60%发放,教师在年度考核中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并通过考核,即可领取其余的40%。(具体方案以正式文件为准)
目前,人事部门正加紧制订具体方案的实施细则。王乐夫院长表示,高职称教师岗位津贴制和应届博士毕业生津贴制的启动,意在体现分配方面向一线教师的倾斜,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搞好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己,向更高目标迈进。同时,此举将成为学院加大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的重要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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