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和案例教学工作,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专业学位课程与教学改革,着力提升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4〕01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形式

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不接受视频案例。

二、征集对象与范围

1.面向我校在职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每个培养单位至少推荐2(篇)项,一般不超过5(篇)项(每个专业领域(方向)不超过2(篇)项教学案例),每人限报2(篇)项。

3.教学案例原则上为团队作品。各培养单位须组建教学案例撰写团队,并将人员名单(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2024年4月1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邮箱:gsypyk@gpnu.edu.cn)。

4.教学案例选题切忌陈旧、避免与既有入库案例简单重复,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领域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的新要求、新趋势和新问题。

三、内容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附件1)等教指委文件为依据,紧密结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实际需要。

3.教学案例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未正式发表过。

四、工作流程

1.培养单位应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开展教学案例编写和申报工作,动员本单位教师广泛参与,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组织和衔接工作,切实提高教师参与度。

2.培养单位组织教学案例撰写、初审和前期打磨。各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教学案例组织撰写、初审遴选和前期论证打磨。2024年4月1日前将本单位拟推荐的教学案例汇总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2)一式二份和教学案例(一式五份)的纸质版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一教1107),电子版发至gsypyk@gpnu.edu.cn。汇总表电子文档标题格式为“专业方向名称+教学案例征集案例+(提交案例总数)”,如“学科教学(语文)教学案例征集案例(10)”。

征集工作不受理个人申请。

3.研究生院组织评审、评奖和打磨。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核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和打磨,初步拟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共10项)。

4.学校表彰并向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研究生院公示教学案例获奖名单、将入选教学案例纳入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案例库,并进行表彰奖励。入选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https://case.cdgdc.edu.cn)。在系统中提交教学案例时,须同时提交作者授权书(详见附件1)、单位授权书(详见附件1)和查重报告书。单位授权书为案例对象所在单位的授权书,不是案例编写者所在单位的授权书。譬如,教学案例是基于A小学的教育教学实践撰写的,就须提供A小学的授权书。教学案例提交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3日。

撰写教学案例、开展案例教学,对我校深化教育硕士培养综合改革、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培育申报教育博士点均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已将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案例列为教师岗位晋升和绩效考核奖励的重要指标,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力争高质量完成并提交优秀案例作品。

联系方式:娄老师,田老师   38257203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