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实验耗材计划和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

为了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开展,满足实验教学需要,请各单位根据实验室运行实际情况,按照适度从紧原则,具实填报“2016年度实验耗材申请表”和“2016年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计划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经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4月14日前报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校本部办公楼604)。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实验耗材计划

联系人:姚美银

联系电话:38265410

二、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计划

联系人:扶干儒

联系电话:38265727

附件: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0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