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 和有关精神,现将我院2016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