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广师院〔2013〕120号)文,为做好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项目计划,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填写本单位《2016年度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项目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及学生情况,确定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项目。

二、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所报的项目数不能超过本单位专业数。

三、学科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委托的学术机构团体组织主(承)办的与学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竞赛活动。文体性、演艺性、企业宣传推广以及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比赛不在此列。

1. 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或者各厅、局、委以及由教育厅委托各学科省级学会主办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或国家各地区(如华南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2. 全国性学科竞赛:指由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团中央以及由教育部委托各学科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3. 国际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四、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21日前将《2016年度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项目计划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址:二教605之二室,电话:38256725,电子邮箱:gssjk@gdin.edu.cn)。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的学科竞赛项目计划情况,制订2016年度学科竞赛资助方案。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