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开展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项目管理,促进我院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清理规范省教育体制综合改革项目的通知》(粤教规函〔2016〕147号),学院决定开展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0年“3+2”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立项项目(43项,附件1),2012年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子项目(90项,附件2)。

二、结题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报送材料至所在学院

1.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纸质版及word版各1份;

2.提交研究成果1份(PDF扫描版)。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成果鉴定、专题报告、获奖证明、计算机软件、教学资源库等。

扫描件具体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利、鉴定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或发文;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

3.填写《结题汇总表》(附件4、5)。

(二)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并报送材料

1.报送《结项报告书》(纸质版和word版1份)。各二级单位对《结项报告书》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2.报送《2010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3+2”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word版1份)。该表需汇总本单位内所有项目的成果信息。

3.报送《2012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子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和word版1份)。该表需汇总本单位内所有项目的成果信息。

4.各结题项目的研究成果材料(PDF版)。

(三)学院集中性结题验收

学院拟于7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集中性结题验收。对优秀结题项目,学院将颁发证书和奖金。项目成果作为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重要参考。

三、其他说明

(一)以上所有材料请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结项报告书》纸质版盖章后报送教改中心。联系人:周周、柏晶;电话:38256728;邮箱:260324036@qq.com

(二)本次验收不接受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所有材料必须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体提交。

(三)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进展情况及延期结题原因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书面报教改中心。

1. 2010年“3+2”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立项项目名单

2. 2012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子项目立项名单

3.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

4. 2010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3+2”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

5. 2012年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子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