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通知》(粤教保函【2018】122号)文件要求,学校于11、12月份在全校开展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与整治工作。请各实验中心高度重视,对实验室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认真排查整治,并分别于11月20日和12月20日填写《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清单》,清单电子版(可编辑)和纸质版(盖章扫描版)发送到576207932@qq.com。填表时如有疑问,请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劳信超,电话020-38265410。


  附件:  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清单.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