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教师:

现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教师赴海外华校任教的通知》,请按照文件精神组织报名,其中《考核表》学校评价意见需由教师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于1月15日(周一)上午下班前将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楼106室)。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1367249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