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推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地方合作项目成班派出项目留学人员候选人的通知》(粤教外办函﹝2018﹞5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关于201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广东省地方合作项目成班派出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一、项目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厅要求,各类项目我校可推荐1名参加省内评审。
二、项目类别、留学期限与基本要求
(一)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二)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三)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对拟推荐人员具体要求请参看附件1,已享受过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不再推荐,申请人无需提供语言合格证明。
三、申请办法
请申请人下载填写附件2,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然后将材料于1月11日下班前上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2室),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按省教育厅的要求1月12日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和录取
根据“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人员由教育厅通知报名事宜,并组织报送正式申请材料。
五、经费资助
被录取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研修费、奖学金以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教育厅共同资助。
联系人:王琴琴 杨肖尤 联系电话:38256620
人事处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