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配美术学院副院长2名。

一、具体岗位要求

1.符合《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广师党委〔2016〕120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所列条件;

2.《办法》第八条(二)中的第1、2、3、5所列资格;

3.年龄要求能任满一届(1961年1月31日之后出生,不含1961年1月31日);

4.熟悉本学科本专业发展规律;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科研实绩;

6.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7.其中1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2月16日之后出生,不含1977年2月16日)。

二、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且有意向的人员填写《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并附上有关材料(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于2月17日(周五)下午5:00前交至党委组织部(本部行政楼606室)。

三、任职人选产生方法

1.组织部按照任职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同时充分考虑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后按规定程序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并表决确定任职人选。

四、工作纪律和监督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过程中搞拉票(发短信、打电话、请吃)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提名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附件:《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