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每年一次的例行工作。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实效,同时确保我校硕士生导师队伍整体建设水平,现对该项工作做如下补充:

(1)申请人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最新版)》(新遴选导师不需要填写,新遴选导师当年自动具有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篇幅限一页,打印后,提交至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审核表相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由审核人在审核表规定位置签名并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于2017年01月5日前报送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1月9日前,各硕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本硕士点制定的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审核确定拟招生资格审核通过的硕士生导师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并加盖牵头二级单位公章,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3)已按2016年12月20日通知有关规定,提交了招生资格审核表的硕士生导师,不必再按新表重复填写。


附件: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相关文档


研究生处学位与评估科        

2016年12月30日           


联系人:田甜 联系电话:020-3825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