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校外实习作为高等教育实践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现就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有关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制定实习计划。组织开展校外实习活动的教学单位,应成立校外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副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等,做好实习的工作计划(填写附件1以及附表,专项实习项目应包括在内)。

(二)落实“双导师制”。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制定校外实习工作方案,召开校外实习工作专题会议,确定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各专业专任教师),明确校外实习过程中学院、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分工和职责,切实提高实习质量。

(三)规范管理学生校外实习。2024届毕业生务必在该学期结束前完成实习任务,否则将无法取得毕业证。各学院应尽量集中安排学生进行集中实习。确保实习内容与学生的专业紧密相关。如学生确实需要分散实习,需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2.),持实习单位拟接收实习的有关证明或实习协议等材料(模板见附件3)向学院报备。

(四)各教学单位应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掌握学生实习情况,统一管理和考核,确保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学院应为参加实习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覆盖实习时间段。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安全规范教育,确保实习过程顺利进行。

(五)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并在实习结束后提交相关材料。

二、材料要求

(一)实习报备。3月8日前,各教学单位及时报送校外实习工作计划(附件1)以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附表1.1);以上材料电子文档(WORD版,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实践科邮箱gssjk@gpnu.edu.cn。

(二)中期检查。4月中旬,各教学单位应进行校外实习工作中期检查工作,撰写实习工作中期检查报告,教务处将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学生实习点。

(三)校外导师名单报送。4月15日前,各学院应将本学期校外实习指导老师的名单汇总表(附件7)电子文档(WORD版以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实践科邮箱gssjk@gpnu.edu.cn。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聘书由各学院自行打印(证书制作要求及模板见附件8),教务处统一组织盖校章。

(四)实习总结。5月底,各教学单位完成校外实习工作总结相关工作。要注意收集保存学生、指导教师实习工作簿和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成果材料、学生实习工作照片、学院实习工作小组检查实习照片等材料,并完成工作总结表填写(附件9)的撰写及存档。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实习交通安排。各教学单位如有实习用车需求,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用车申请表》(附表1.2),在实习前一周要求报送实习计划(附件1)和用车需求,教务处协助各教学单位安排实习始末接送学生用车。

(二)工作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8817784。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计划表

1.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

1.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用车申请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分散实习申请表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协议书(参考样式)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教学大纲模式

5.学生实习报告(格式)

6.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鉴定表

7.学院2024年校外实习指导老师汇总表

8.校外实习指导教师证书制作说明及模板

9.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总结表




教务处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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