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我院暑期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广师教〔2017127)的要求,教务处决定,开展近三学年本科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档案的全面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查对象与范围

(一)试卷与实践教学档案。各单位近三学年(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各本科专业的全部课程试卷、实践教学档案及相关材料。

(二)毕业论文(设计)。各二级学院近三届(2015届、2016届、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材料。

二、互查时间

2017829日至91日。

三、互查依据

各单位组织相关教师,依据《本科试卷质量评价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过程质量评价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正文质量评价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实践教学档案归档指引》、《本科实验、实训教学质量评价表》、《本科课程设计(论文)质量评价表》、《本科专业(毕业)实习、教育实习质量评价表》等表中的评价要点进行互查互评。

四、互查工作具体安排

(一)互查组成员构成

各单位互查组成员由分管教学院长(主任)、二级教学督导、系(教研室)正副主任、实验室主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辅导员(学生处需自行安排)(有课程冲突的互查组成员可办理调课手续或是换相关人员代替)等组成。

(二)互查工作

1. 各单位联络员需提前安排好互查地点,并提供本单位完成的《近三学年本科试卷一览表》、《近三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实验实训实习档案、公选课一览表给互查组联络员。

2. 各互查组在互查过程中,需填写《本科试卷、毕业设计(论文)互查报告》,立即反馈给被查单位,并将复印件交至教务处评估科(本部3405)。

(三)互查工作交通安排

涉及跨校区互查的单位,请乘坐学校交通车。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互查检查是学校迎接审核评估的最后一次全面检查工作,各单位和互查组应高度重视,本着对被查单位高度负责、对学校负责的精神,保质保量地完成互查工作,并及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醒被查单位进行及时整改。

(二)教务处将派相关工作人员跟踪互查工作,并准备和收集互查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评价表格。

(三)对于试卷、论文、实践教学资料等教学档案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在互查结束,立即组织相关教师在95日前完成整改,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

(四)互查工作负责人:孔老师;联系方式:38256485。各教学单位完成互查工作后,相关新闻报道挂各单位网页并将文档发送到1016089895@qq.com

 

附件:近三学年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互查工作时间安排表

 

 

 

                                        教 务 处

                                                                         2017824